教室里鴉雀無聲。
簡小裳囁嚅著:“不對……我聊天記錄都刪了……”
她猛地轉頭,手指指向郭露露:“你他媽沒刪記錄對不對?你故意的!你陰我?”
我注視著她慌亂的臉:
“簡小裳,你似乎又忘記了,我們上學期講過電子數據取證課。”
“在專業技術面前,刪除的聊天記錄是可以被完整恢復的。這是電子證據的基本特性。”
簡小裳幾乎癱坐在地上,嘴唇顫抖著,再也說不出反駁的話。
警察走上前:“簡小裳,請你配合調查,跟我們走一趟。”
我轉過身,面對全班:
“現在,我們來做一個課堂復盤。”
“第一,什么是造謠?”
“指捏造事實,散布虛假信息,損害他人名譽。即簡小裳在匿名平臺發布的所謂我雙標厭女,學術不端,以及教唆郭露露構陷的性騷擾,全都屬于憑空捏造。”
“第二,什么是侵權?”
“她的行為侵犯了我的名譽和肖像權,間接導致我母親身心受創,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而你們……”
我看向臺下。
“部分同學的轉發評論也可能構成共同侵權,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什么是刑事犯罪?”
“當誹謗行為情節嚴重——比如像我這樣,被多次、多平臺誹謗,導致生活受到嚴重干擾,就不再是簡單的民事糾紛,而是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誹謗罪。”
“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我頓了頓,看向被警察控制著的簡小裳。
“教唆他人作偽證,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同樣涉嫌犯罪。”
“數罪并罰,簡小裳同學恐怕不僅僅是被學校開除那么簡單了。”
我停頓片刻。
“她,需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