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孟:“……”
不是啊老方,怎么每次這種事都有你啊!
沒法聊了,老孟掛掉電話仰天長嘆,這還讓不讓人玩了!
辦公室內,方大狀放下手機,嘴角不由自主地露出了微笑,刑法,從來都是讓人畏懼的……
一晃的功夫距離陳麗被抓已經有好幾天了。
樊冰的案子開庭審理,早已經從輿論中心擺脫的曹忠波和父母來到了法院。
他來法院并不是說要怎樣,主要是父母已經知道了這件事,他老爹差點進了醫院,一家子的血汗錢,那真的不是一句話就能帶過去的。
一些爛尾樓開發商,真的可以說,要不是不知道他們的行蹤所在,早就被人通過自然法的思想給解決了。
“六個錢包”湊起首付,再貸一筆錢,完了房子爛尾,租的房子要給錢,貸款還要繼續還,“六個錢包”已經見底。
稍微是個人都能知道,這要是被撞見了會是個什么情況……
所以,曹忠波特別想知道這個案子的結果,那二十萬會怎么解決,如果對方花了這二十萬怎么辦……
較真,從來都是一個難題。
庭審開始了,因為可以算是最近比較火的一個案子,所以像是吳大媽這樣的人早早地就等著了。
光明區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是:五年有期徒刑!
舉證質證階段并沒有什么意外,只是對于錄音,李律師提出了自己的異議。
“對于其真實性存在異議,這條錄音是對方當事人通過一些手段來錄制的,可以認為其程序上有瑕疵,所以并不能作為證據!”
李律師的辯護觀點是,樊冰主觀方面的惡意并不大,她并不是說就想把這二十萬據為己有,而是想著讓曹忠波來打官司,決定錢的歸宿。
因此不能以二十萬來作為量刑依據。
二十萬算得上數額巨大了,起步就是三年,而如果能弄得低一點,那量刑方面自然就能少很多。
對此公訴機關的回應是,無法證明樊冰并不是要據為己有,因為根據現有的證據證明,對方就是要拿這二十萬的。
樊冰坐在被告席上,一臉木然,好像一個行尸走肉。
她在看守所的這段時間里已經哭了無數次,這會兒只是看著盤聽席,她已經發現了曹忠波和對方的父母。
你要說她現在的心情,很復雜,愧疚,怨恨,傷心,以及后悔等等情緒交織在了一起,只想著,如果自己當初不離開對方,現在會怎樣呢。
答案是自己肯定會離開對方的,因為她根本看不上曹忠波。
但現在說什么都晚了,刑法從來不會給人后悔的機會!
同樣,王彩霞一行人也發現了對方,但她現在已經不敢看別人。
因為就是他們家對不起人家,剛剛還結了親家訂婚呢,一轉眼就反悔了,還把人家的錢拿著不給……
李律師的辯護更像是在走過場,他從頭到尾只提出了這一個辯護意見。
最后陳述階段,樊冰開口道:“我……我沒有想騙他,我只是想彌補一下我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