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站起來,走到法官面前,解開衣領。
露出脖子上、胳膊上的傷疤,新的,舊的,密密麻麻。
“法官大人,這就是他說的情分。”
她指著一個煙頭燙的疤。
“這是三年前,因為我多看了鄰居一眼。”
她又指著一個皮帶抽的疤。
“這是五年前,因為晚飯做咸了。”
她一個一個地指。
每一個疤,都是一個故事。
每一個故事,都是血淚。
“我今天來,不是來聽他道歉的。”
她看著那個男人的眼睛。
“我是來送他進監獄的。”
法庭上一片死寂。
法官看著那些證據,看著媽媽的傷疤,看著我的病歷。
他沉默了很久。
最后,他敲了錘子。
“本庭宣判。被告張老三故意傷害罪,長期家暴虐待罪并罰。”
“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那個男人癱在地上。
“不不”
我和媽媽抱在一起哭了。
這一次,是欣慰的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