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社長,是我,丁駱。”
丁駱一邊敲門一邊開口。
“哼,我們還想找,他倒是送上門來了!”
劉云兵冷哼一聲,打開門。
丁駱帶著他女兒丁蘭和幾個人走了進來。
劉奇認出這幾個人是倉庫保管員,其中還有一個是劉云兵一派的人。
就是那人打開倉庫拿了獵槍給他們。
“我看你們這小團體談的也差不多了。”
丁駱一邊說一邊點燃一支煙,“該談談你們犯錯的問題了,一共兩支獵槍,還有一把手槍。”
“偷拿公社的東西,可是大錯!”
他的聲音依然充滿威脅,而且帶著無比的傲慢。
“丁書記,看來你不太清楚整件事。”
陳少安立刻開口,“事情的開頭,是有人看到了蘇夢瑜被別人打昏抬上山。”
“嗯?”
“誰看到了,你們可以現在去找證人。”
丁駱聳了聳肩,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證人當然有。”
劉奇說著立刻去找人。
“丁秘書,你跟上。”
丁駱一揮手,讓丁蘭跟著過去,以防串供。
片刻之后,劉奇找了三個人過來。
其中兩個,是當時給陳少安他們裝槍麻袋的人,剩下一個聲稱是在樓上看到的。
“我們在回來之后沒有接觸過,剛才丁秘書在場,我也沒有提及過此事。”
劉奇自證清白。
“是這樣嗎?”
丁駱故意問道。
往往,要冤枉你的人才最清楚你是無罪的。
“是的。”
丁蘭確認了之后,這三個人過來陳述事實。
在這兒,可沒有什么法院,丁駱作為黨委,有判決的權利,當然劉云兵也是有一部分的,只是他不濫用。
“所以,最開始是有人抓走了蘇夢雨通知,你們發現了以后,就帶著武器上山了,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