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大毛循著秦烈云指的方向看了過去,發現一窩梅花鹿。
這可是好東西啊,跟野豬壓根就不是一個檔次的,鹿血、皮、鞭哪一樣都是好東西。
尤其是皮毛,要是收拾好的話,可能賣出去大價錢的。
田大毛頓時眼前一亮,低聲贊揚:“嘿!你小子,眼力不錯啊!”
田大毛端著槍,余光瞄到了秦烈云的神色,猶豫了一下,便將獵槍遞到了秦烈云手里。
“小子,你要不要試試?”
秦烈云有些驚訝:“田叔,萬一我打不著咋整?”
“嗐,打不著就打不著唄,反正本來就是你發現的,打中了,咱們就多受累,能多帶下去一頭獵物,打不著的話也不可惜,反正咱們已經有那么多獵物了。”
田大毛的豁達,讓秦烈云都刮目相看。
他對著田大毛一笑,接過槍說:“行,田叔,那我就試試。”
“對咯,男孩子嘛,膽子要大!”
秦烈云拿著獵槍,整個人的氣勢瞬間就不一樣了,簡單看了一下獵槍,就咔吧一聲將槍給上了膛。
隨之,砰!
槍響了,四五十米外的梅花鹿應聲倒下了,只是可惜,槍就只有一支。
剩下的聽見了動靜,頓時就撒丫子跑了。
田大毛震驚得嘴巴都要合不攏了。
“你小子,之前是不是摸過槍?”
秦烈云咧嘴一笑:“摸過,田叔,你這槍還怪好使的。”
田大毛看著他這模樣,頓時以為秦烈云以前經常摸槍。
其實,這是重生回來的秦烈云第二次摸槍,第一次是在公社,用的五六半。
“好小子!”
田大毛帶著秦烈云過去扛鹿,路上還不忘了說:“行,小子,叔挺稀罕你的,那啥,要不等下了山跟我去一趟白大哥家里?
他不是腿廢了,就是傷到了,養好了,后面還可以上山的,到時候讓他帶著你咋樣?”
這話是試探,同樣也是拋出來的橄欖枝,這年頭,不管是干啥的,都得有點門道,不然,要飯都會餓死。
秦烈云想到趙有田那嘚瑟的樣子,點點頭說:“行,只要田叔不嫌棄我沒啥經驗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