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啟八年,秋,金陵城。
秦淮河畔的脂粉香風,被一股前所未有的、肅殺而激昂的氣息取代。自永樂遷都北京后,沉寂了二百余年的金陵城,迎來了歷史性的一刻——大明王朝,在南京陪都,重開科舉!然…此科,非循舊制!乃…驚天動地的“新政特科”!
貢院門前,人山人海!氣氛…截然不同!
左側,是身著嶄新布衣、眼神熱切、帶著泥土氣息或工匠印記的寒門學子!他們手持嶄新的“新學教材”和算盤,三五成群,低聲討論著“勾股定理”、“新糧輪作”、“漕運核算”…臉上洋溢著改變命運的渴望與…一絲不易察覺的緊張!陳石頭、王二牛、李狗兒…這些昔日的佃農、鐵匠之子、小商販…赫然在列!
右側,則是身著綾羅綢緞、頭戴方巾、手持折扇的傳統士子。他們或面色倨傲,或眉頭緊鎖,或低聲咒罵。手中…依舊是《四書章句集注》、《朱子語類》…目光掃過那些“泥腿子”同場應試,眼中充滿了鄙夷與…一絲難以言喻的恐慌!
“肅靜——!”禮炮三響!貢院大門轟然開啟!
“考生入場——!”
寒門學子們深吸一口氣,挺直腰板,在龍鱗衛銳士的注視下,昂首步入貢院!步伐…堅定而有力!他們…不再是陪襯!不再是點綴!他們…是這場變革的主角!是…新政的…弄潮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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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院,號舍。
陳石頭坐在狹小的號舍內,手心微微出汗。他面前,不再是熟悉的《四書》《五經》,而是一份…前所未有的考卷!
第一場:經義策論(占比四成)
題目:《論“格物致知”與“經世致用”之關系》
要求:結合《大學》本義,闡述“格物致知”在當今新政推行、富國強兵中之實踐意義。不得空談性理,需有實例佐證(如新糧推廣、火器改良、水利興修等)。
陳石頭精神一振!這題…他熟!在格致書院,徐光啟大人親自授課,詳解《大學》!農政司的師傅帶他們下過田!天工院的匠師教他們看過水車、火銃!他提筆蘸墨,略一思索,筆走龍蛇:
“格物者,窮究事物之理也。致知者,明其理而用之也。古之格物,或察草木鳥獸,今之格物,當究水火之力(蒸汽)、金石之變(化學)、稼穡之精(農學)…如陛下推廣新糧,乃格物農桑之理;天工院鑄神威炮,乃格物金石火器之變;戶部行一條鞭法,乃格物錢糧流通之律…格物以致知,知而能行,行而利國利民,方為真知!此乃…經世致用之大道也!”
第二場:新學實務(占比六成!)
卷一:算學(三成)
題目:某縣清丈田畝,測得梯形田一塊,上底三十步,下底五十步,高二十步。問:此田合畝幾何?(注:一步五尺,一畝二百四十平方步)
另:新糧紅薯,畝產二十石。若此縣有此類田千畝,全種紅薯,年可收幾何?若以新幣銅元結算,每石紅薯值銅元百枚,總價幾何?
陳石頭眼睛一亮!這題…太簡單了!在書院,算學是主課!他飛速計算:
“梯形面積=(上底+下底)x高÷2=(30+50)x20÷2=800平方步!”
“800÷240≈3。33畝!”
“總產=3。33x1000x20≈66,600石!”
“總價=66,600x100=6,660,000銅元!”
卷二:新政律法(二成)
題目:某鄉紳隱匿田產百畝,被農政司清丈查出。按新政《清丈條例》及《大明律·戶律》,當如何懲處?若該鄉紳煽動佃戶抗法,沖擊農政司,又當如何?
陳石頭筆鋒如刀:“隱匿田產,按律:田產充公!罰銀田價三倍!主犯杖一百,流三千里!煽動抗法,沖擊官府,形同謀反!主犯…斬立決!從犯…杖一百,徒三年!家產抄沒!”
卷三:農工地理(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