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1873年,余杭縣。
清坊巷口,舉人楊乃武的新樓房。
租住在這里的豆腐店幫工葛品連,早出晚歸,十分忙碌。
10月9日,突患急病,臥床不起。
妻子小白菜(畢秀姑)煎藥喂其吞服。
當日下午,葛品連全身青黑,口鼻滲血而死。
葛母沈喻氏,想起街坊鄰里的傳言:兒媳小白菜與房主楊乃武有染。
遂帶著鐵一般的主觀認定,報官。
縣令劉錫彤立即組織驗尸。
仵作沈詳未用皂角水清洗銀針,便刺入尸體,呈黑色。
劉錫彤當場得出結論:毒殺。
便殘酷地嚴刑拷打小白菜楊乃武。
同時威逼愛仁堂藥店店主錢坦提供楊乃武購買砒霜的假證。
小白菜楊乃武二人招架不住,被迫供認。
劉錫彤上報杭州府。
并蒙混過關知府陳魯和浙江按察使蒯賀蓀的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