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花哥大驚,下意識抓住外套的衣襟,緊了又緊:“大哥,你,你別亂來啊!我,我雖然靠著打架謀生,但,但我這可是地地道道的賣藝不賣自己的身,你別想”
“什么亂七八糟的!”
李長生擰眉:“你的外套,借我穿穿。”
“哈?”
花哥再次傻眼。
借外套?
這什么操作?
“借不借?”
李長生有些不耐煩。
對方要真是不借,那自己現在閃身回家,拿起新衣服再去飯店,然后直接在洗手間里換一下,也不知道來不來得及。
花哥渾身一顫,忙不迭的點頭:“借借借!”
一邊說,一邊脫外套。
開玩笑,他敢說不借嗎?
花哥今天穿的是一件醬色的皮夾克。
為了搭配皮夾克,花哥還特意做了個爆炸頭,很有一種復古的感覺。
只是現在皮夾克借出去了,他就只能穿著一件花襯衫,站在胡同里瑟瑟發抖。
冷倒是不是那么特別的冷,就是感覺有點后怕。
李長生看著這種已經出現在二三十年前才有的款式,嫌棄得直皺眉。
他雖然對一桌打扮并沒有什么追求,可也不見得他就什么都不懂。
這種老款式,當時可是滿大街的流行品,沒想到現在居然還有人穿。
花哥見李長生一臉的嫌棄,趕忙賠笑道:“大哥,這衣服是我從我爸衣柜里順出來的,純皮子做的,老爺子現在還每年都用油子養護,穿起來絕對不會爆皮!”
還真是老物件。
李長生的嘴角抽了抽,終于還是將皮夾克穿在了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