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你也滿十八歲了,往后你做什么媽媽都不會再干涉你,不過相對應的,以后你的學費和生活費,媽媽可能就無法負擔了,我想女兒你作為一個獨立自主的成年人,做到這點應該不難吧?!?/p>
上輩子,我為了女兒能過上好的生活省吃儉用。
我每個月都會給女兒寄去三千塊錢,即使我的工資也只有四千多一點。
女兒大學畢業的那年,我更是拿出了包括丈夫車禍賠償金在內的全部家底,給女兒買了房子。
可以說,我的一輩子,都在為女兒而活。
我嘔心瀝血,換來的是什么呢?
是冰冷的刀子,鮮紅的血。
既然女兒是白眼狼,那我便不再做東郭先生。
女兒聽見我的話,似乎有些不滿,臉色一下子就垮了下去。
“媽,我還是個孩子呢,你怎么能不負擔我的費用呢?”
我心中好笑,報志愿的時候,你說你是成年人,我不該干涉你。
為何現在要我出錢了,你又變成孩子了?
女兒啊女兒,你還真是雙標的厲害。
“女兒,我記得報志愿的時候,你和我說你已經不是孩子了???”
女兒被我的話堵住,臉色漲紅。
過了好一會,她才氣鼓鼓的說,“不給就不給,我又不是養不活自己。”
我倒是想看看,我一向嬌生慣養的女兒,該怎么養活自己。
是去打工,還是去下海?
女兒果然沒有讓我失望,第二天一大早便起來了。
以往,我都會早起給女兒做飯。
女兒早上愛吃鮮榨豆漿配手工包子。
為了女兒早上能多吃一口飯,即使工作再忙再累,我也會在凌晨四點起床包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