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可以。”她垂下長睫,溫順得近乎詭異,仿佛被抽走了所有反骨。
“只要能留在你身邊,什么身份都行。”
話音落地,歐陽世稷眸色驟沉,指節“咔”地爆出一聲脆響。
“為了那野男人的股份,你倒真舍得下血本。”
倔強如她,從前就算他把刀抵在她喉間,她也只揚下巴吐他一臉血沫。
如今,竟肯親手碾碎自己的傲骨,任他踩進泥里。
反常即妖。
他太清楚顧安笙的每一次“低頭”意味著什么:
結婚周年,她親手做了燭光晚餐,眉眼含笑地為他切牛排、倒紅酒,體貼備至。
他剛抿一口紅酒,五臟六腑便像被硫酸灌進,若不是洗胃及時,墳頭草已三米。
又或是那個暴雨夜——她第一次主動吻他,唇齒纏綿,他幾乎以為自己終于焐熱了她的心,可下一秒,她就從袖中抽出水果刀,狠狠刺向他的心臟,惡狠狠地叫他“去死”。
那一瞬的恨意,他這輩子都忘不了。
三年囚禁,沒換來她一絲溫情,反而讓她恨之入骨。
她連個好臉色都不肯給,又何況“愛”這種奢侈的東西?
如今,她卻哭著說“自愿留下”“用余生贖罪”——
歐陽世稷只覺得可笑:陰謀,一定是陰謀!
她要先穩住他,再伺機撕碎他的喉管,把股權雙手奉給霍云霆——就像當年奉給他一杯毒酒,一把尖刀。
“與他無關,真的與他無關。”
顧安笙哭到幾乎失聲,淚珠連串墜下,砸在他手背,像滾燙的鉛水,烙得歐陽世稷指節驀地一顫。
她抬眼,眸子被淚水洗得透亮,直直望進他冰封的瞳孔——
“是我自愿留下的。我想贖罪為你,也為那兩個未曾謀面的孩子。”
“孩子”二字,像一根刺狠狠扎進他的心房。
男人豁的起身,背對她,聲音冷得發狠——
“贖罪可以,方式由我定。別再跟我提‘愛’——你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