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可以學著魚兒游泳,卻追不上拇指大的小魚。
人類可以爬樹,但是連猴子的尾巴都抓不到。
可以說,人類能模仿出動物的所有技能,但是,這些技能都無限的被弱化了。
作為同在藍星上的食肉動物,王小強一直沒搞懂。
為什么只有人類沒有了利爪,更沒有了尖牙,沒有了毛皮,而且還是直立行走,這明顯不符合自然界進化的規律。
人類也是世界上唯一一個,會腰疼的物種,就是因為脊椎的疊加受力造成的。
如果人類是四肢著地,來回爬行,就不會存在這個問題。
這讓王小強想起了進化論,這個世紀騙局。
人類為什么要在野獸橫行的藍星上,從身體強壯的森林古猿,進化成手無縛雞之力的綿羊?
難道就是為了,讓其他動物吃起來的口感,更好嗎?
進化論本身的依據,就是環境對生物體造成的影響。
進化的本身,就是風險的對沖效應。
那么,為什么像老虎,獅子,獵狗,蛇這些野生動物的幼崽,生下來以后,用一個月甚至幾天的極短時間,就可以自由活動,甚至開始捕獵。
人類的近親,大猩猩的幼崽4個月就可以自由行動,在樹上爬行。
遠遠超過了1歲的人類嬰兒。
這是嚴重的背離進化論思想的,因為,漫長的幼兒期,會導致人類的孩子面臨更多的風險,生存幾率會大大降低。
進化是為了增加生存的幾率,而不是擴大生存的風險。
如果非要說進化論是科學的,那么王小強倒是還真有一種解釋,可以完美的契合這個結論。
那就是,需要一個爆發性的時間節點。
在漫長的生物演化過程中,在這個節點上,森林古猿突然被集體圈養了。
就像野豬變成了家豬一樣。
古猿們不需要自己去和野獸廝殺,獵捕食物,更不用擔心冷熱的變化,和自己的生命安全問題。
它們只是坐著,躺著,曬著太陽,就可以吃飽飯。
說起來,就跟現在的寵物狗一模一樣。
那樣,鋒利的獠牙和厚實的皮毛,就不會再發揮作用。
經歷數萬年,數十萬年,不會被使用的部分,才會逐漸導致身體蛻化。
從而變成了只會長肉的家豬。
可是,進化論的時間線,模糊了這個時間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