熒幕中。
公訴人義正言辭,拿出程蝶衣與青木站在一起的照片,控訴程蝶衣罪行。
畫面切到大全景。
證人出庭。
袁四爺與段小樓走上證人席。
而戲院老板那坤,雖是證人,卻站在審判區邊上沒走到中間。
李志明瞧著那坤的站位,微微點頭。
真細節!
得虧剛剛問了陳瀟,不然真看不出來,他們的走位又有何寓意。
就像在戲院時,那坤作為老板,也站在上場門旁,從不上臺。
他現在站在審判區入口,也是在暗示,審判區里在唱戲!
真細!
……
畫面中。
袁四爺走到證人席,摘下帽子。
先宣誓似的,一本正經表明立場,“世卿世受國恩,豈敢昧法,更不敢當眾違背天理良心。”
隨即一本正經、義正言辭撒謊,“程蝶衣確實是被R本人用手銬拷走的,還用手槍頂其項背威脅,就是后脖梗子。”
說完,他緩緩坐下。
接著法官先后點了段小樓與那坤。
在兩個小人物眼里,法庭是神圣的。
段小樓動作局促道:“是是,他們是打了我師弟。”
側邊的那坤扭扭捏捏比劃了兩下,沒有開口。
接著,袁四爺反駁法官,程蝶衣當晚唱的是《牡丹亭》,絕非淫詞艷曲。
臺下一陣叫好。
袁四爺坐下。
接下來是被告人自我陳述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