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65:‘權力的小小任性’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一。
京城的天空湛藍,陽光毫無保留地傾瀉下來。
王盛一大早便和北影廠廠辦主任出發了。
車子駛出北影廠,匯入周一早晨略顯繁忙的車流。
廠辦主任在一旁說著些注意事項,無非是簽約時的禮節細節,王盛認真聽著,偶爾頷首。
……
京城電視臺的辦公樓比起后世的氣派顯得樸實許多,但在這個年代,已是權威媒體的象征。
臺辦主任早已等在門口,熱情地將兩人引至小會議室。
會議室內,空調冷氣充足,驅散了外間的暑氣。
京城臺方面,負責項目對接的副臺長、購片部主任、廣告部主任胡剛以及法務人員已悉數在場。
雙方寒暄落座,沒有過多虛禮,直接進入了合同審議環節。
厚厚的合同文本一式數份,王盛和廠辦主任面前各擺著一份。
北影廠的法務提前已經審核過主要條款,王盛自己也和請來的律師逐字逐句仔細看過。
聯合攝制,北影廠(含盛影傳媒)與京城臺共同署名出品,京城電視藝術中心掛名協助拍攝。
民營公司無法持有影視作品的著作權,只能依靠北影廠持有。
廣告分成按于臺長定的調子,貼片、冠名等廣告收益京城臺拿五成,北影廠與盛影傳媒共享剩余五成(北影廠拿一成,盛影傳媒拿四成)。
電視劇單集采購價格則按照當前行業內的較高標準確定,算是京城臺在態度上的一種認可和讓步。
反正在他們看來,這就已經是讓步了。
條款清晰,權責分明。
王盛和北影廠廠辦主任交換了一個眼神,均表示無異議。
簽字筆落在紙頁上,發出沙沙的輕響。
王盛在“乙方代表”一處簽下自己的名字,蓋上盛影傳媒的公章,廠辦主任則代表北影廠簽章。
對方代表也依次簽署蓋章。
交換合同,再次簽署。
整個過程莊重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