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鄉試4
論一道,可論歷史、可論時策,也可論綱常,端看主考如何出題,考的終究還是文章。
至于昭告表等,可只選一道作答,因有固定格式,只要不犯錯也就是了。
判五道,即判五件案子。
案件可謂千奇百怪,包羅萬象,若對律法不熟,就可能錯判漏判。
舉子們若往后派官,多為地方官,需大量判案,因此這斷案是否公正,對律法是否熟悉就極為重要。
也因此,第二場最要緊的就是判,題目也是最多。
陳硯先看的也是五個案件。
這案子可謂包羅萬象,傷人、奪妻、家產承襲等,這其中最特殊的,乃是田稅案。
此案并不復雜,就是村霸趙吉收買官吏,將自家每年該交的田稅安在村民孫滿堂頭上,孫滿堂得知后憤然上告,卻被村霸趙吉殺死。
問此案該如何判。
此案牽扯賦稅、官民勾結、命案,涉及律條頗多。
陳硯拿起墨錠細細研磨起來。
若當成一個案子破,實在不便,不如將其拆分成多個案子,再按照對應律法一一加刑罰。
趙吉除了殺人外,還有逃稅、賄賂官吏等罪,不能一斬了之。
多年田稅既是孫滿堂代交,就該向趙吉收回田稅,還于孫滿堂的妻兒。
賄賂官吏,需杖四十,斬首前該把板子也打了。
至于受賄官吏,除要將受賄銀錢盡數交出外,也需按大梁律法對其嚴懲。
思路通了,陳硯就將幾人名字在草卷上寫成一排,又將涉及律法一一寫出,再將刑罰往每個人名下加,按照最終結果,將判詞寫好。
確認無遺漏后,陳硯將其謄抄。
待交卷后站在龍門,就聽幾名士子討論田稅案。
多數考生都對趙吉斬首,又嚴懲了官吏。
陳硯本靜默不語,不成想其中一考生見他不開口,便主動詢問他如何判。
“按律法判。”
陳硯并不多言。
鄉試還有一場,他并不想在此時擾亂他人心情。
那考生卻不依不饒:“我們都是按律法判,用的哪條律法,如何判還是有差距的。你如此年紀就來考鄉試,必是天縱奇才,也讓我等學一學?!?/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