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治湖嗯了一聲:“沛生書記,你說的有一定道理。潘春強是明華同志的前小舅子,潘春強之所以能大行其道,誆騙這么多錢財,的確是打著明華同志的旗號。事發之后,明華同志便向省委承認了錯誤,立鵬省長也向我求了情,說明華同志雖然有監管不嚴之責,但一切罪行,都是潘春強犯下的,這個年代了,還搞誅連那一套,有點說不過去。”
徐沛生再次錯愕。
好個章明華!
事事都快人一步!
徐沛生還沒有向省委匯報呢,章明華先向省委請罪了,還說服了章立鵬向吳治湖求情。
怎么說呢?很多事情,只要領導不追究,甚至要力保,那多半就不會再有后文。
當然了,徐沛生也可以一意孤行到底,一定要給章明華一個處分。
可是這么做的意義是什么呢?
他不僅要和章明華徹底成為敵人,還要得罪章立鵬和吳治湖等人。
徐沛生不理解的是,在章明華這件事情上,吳治湖為什么會聽從章立鵬的建議,不追究章明華的責任呢?
難道說,吳治湖和章立鵬之間,達成了某種妥協?
徐沛生心情郁悶,一時無語。
吳治湖說道:“省城發生這么大的案子,你做為市委書記,也負有一定的責任。沛生書記,你和明華同志一樣,都是省城的父母官,在工作當中,你們應該精誠合作,團結一致。像這種招投標造假的事情,如果監管到位,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嘛!立鵬省長跟我談過此案,他跟我講,沛生同志是市委書記,在他眼皮底下發生這么大的案子,應該由你來負責任。”
他的言外之意,是在說,要說責任,你和章明華一樣都有責任,真要怪罪下來的話,那你和章明華,要各打五十大板。
為了讓你免受打板子之苦,我看此事就到此為止吧!
徐沛生錯愕交加。
而且,章立鵬先向吳治湖告了徐沛生一狀!
章立鵬把省城發生的貪污案,歸罪于徐沛生的監管不到位。
徐沛生說道:“書記,招投標之事,是政府那邊在做,也是明華市長親自主抓的,最后拍板決定的人也是他。”
吳治湖肅然的說道:“沛生書記,你不能把責任都推給他人。沒出事當然大家都好,一旦出了事,你是書記,你說你能脫得了干系嗎?”
徐沛生比活吞了一萬只蒼蠅還要難受。
“書記,他們這是惡人先告狀!潘春強一案,難道就這么不了了之不成?”
“當然不可能!沛生書記,潘春強的財產,要依法封查,那幾個貪贓枉法之人,也要依法嚴懲,該雙規的就雙規,該判刑的就判刑,絕對不能手軟。還有那家長恒公司,一定要廢除他們的工程資格,對公司的主要責任人,嚴懲不貸!”
“這些當然要執行。可是潘春強,那可是章明華的小舅子,他是打著章明華的旗號,才能斂到那么多的財產。”
“前小舅子嘛!沛生書記,那你還想怎么著呢?把章明華同志抓起來,嚴刑拷打,審問一番?你覺得可能嗎?”
“那也不能就這么算了吧?書記,難道你就不懷疑,章明華和潘春蘭之間,有可能是假離婚嗎?”
“凡事不要僅憑推測就做決斷,你得拿出證據來。我相信你的推測,又有什么用?我能說服立鵬同志?還是我能拿你的懷疑到省委常委會上去說?”
徐沛生感到一陣深深的挫敗感。
他明白,章明華躲過了此劫。
吳治湖說道:“省委決定,對章明華同志黨內記大過一次處分!省紀委的右軍書記,會找他談話,要求他嚴于律已,管好身邊人,不要再讓身邊人打著他的旗號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