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月轉頭好奇問了句劉承旭。
“哥,你能接受比你大十歲的女孩子嗎?”
“啊?十歲啊,那豈不是四十多了,你確定四十多歲的還是女孩?中年女孩?”
劉承旭一臉不可思議瞄了眼陳月。
“那大六歲的呢?”
“額……月月,你是也覺得你哥年紀大了嗎?”
劉承旭扁了扁嘴,做出一副受傷的模樣。
“才沒有呢,我只是想問問你大概能接受對象多大的年齡差距呢?”
“如果是遇到對的人,那年齡根本不是問題,反之什么都是問題。”
好像有點道理,陳月若有所思點了點頭,那確實孟雨柔不適合他!
不過陳月的順風耳也大概聽出了孟雨欣的態度,于是之后的日子不管劉承旭怎么喊著她出來一起吃飯,她都自覺以學習為由拒絕了。
哪有談戀愛還帶妹妹的,那還能有進展嗎?
時間不知不覺過去,要不是夏靜再打電話過來,陳月甚至都要忘了陳有龍前段時間說要來看她的事。
然而她只料到了他們會因為錢的事而卻步,卻沒想到他們會一次次的跑到派出所要說法。
口口聲聲請求夏靜跟那邊聯系勸導陳月得回來一次,說著孩子幾年不回家家里人十分擔心的借口。
畢竟這個名額是虛的,全是劉永明單方出資,再說他也已經外派,雖然當地派出所也管不了,但就怕對夏靜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說到底她也還是未成年,家里人法律上還算是監護人,有的是辦法迫使她回去,首先就是輿論壓力。
可回去又能怎樣呢?反正對她也沒多好,就為了那點所謂的臉面嗎?
劉永明在夏靜之后也打電話過來了,說的也是這個事。
“月月,你要是實在不想回去,叔叔就去一趟你家,就直接說要認你當女兒,以后你都養在我們家了!”
劉永明舊事重提,雖以前被拒絕過一次,可這幾年的相處下來,彼此的關系和情感也都完全不同了,他也有了底氣再借機說出這句話。
“劉叔叔,你跟小夏姐姐幫我的也夠多了,這一次我可以自己去解決的。”
無非也就是短暫應付一下的事,就算回去又待不了幾天,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
可要是劉永明直接去說認干女兒了,那兩家可就在明面上扯上關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