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我還是第一次見合同讓一個小孩簽的呢,您家里還挺寵孩子的。”
簽合同的陳經理有些驚訝,笑著看向歐陽。
“這地都是孩子的資產,怎么處理都是她說了算,簽合同自然也得她親自來。”
“話雖如此,可這。。。。。。”
“陳經理你放心,我們稍后就去一趟土地管理局帶著合同去備案,走了程序在法律上就是合法有效的。”
陳月看出了他的顧慮,先是提出解決辦法,還是走明路穩妥。
歐陽固然不缺錢,人也還不錯,可相較于人性陳月還是更相信法律層面的資產歸屬。
上一次買地除了合同還有產權證,就相當于已經在土地管理局那里做好了備案。
越是她年紀小,事情就更得辦得謹慎些。
首先小孩簽字的法律效力就是個很大的問題,她也需要捍衛和保護自己的權益!
“哎喲,你們家這孩子不得了啊,小小年紀懂得可真多呢!”
張經理對著陳月就是一頓夸,順帶還連著歐陽會教育孩子也一起夸了。
歐陽張了張嘴本來想說清楚,可看陳月干脆就笑著默認了,便也就由著對方誤會他們的關系。
畢竟小姑娘出門在外,有個表面上的家人在也能安全些。
合同一式三份,劉永明先前給陳月開的賬戶這會也是派上了用場,錢入了賬戶此行的大事也就辦完了。
隨后合同做好備案,陳月踏踏實實拿在手里,心也跟著落了地。
從現在開始,她的不動產終于開始要慢慢盤活有產出了!
當下簽的合同只有五年,這五年一點事不用想,就只需要坐等真正的水漲船高時……
事辦完了,在代武林的強烈提議下,歐陽一家人一定要盡盡地主之誼帶著陳月去海邊玩一圈。
都到了沿海不去一次可就太可惜了。
第二天天才剛有點亮色,代武林就興沖沖來敲門喊陳月起床,一行人即刻就出發了。
“月月,我在車上放好了工具,等會我們可以一起趕海,上次我跟爸爸還抓到了螃蟹、蟶子和沙蟲呢!今天看看又會有什么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