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只是獵奇,鄰居們閑扯兩句就過去了,而離婚才是真正的丑事,是婚姻生活極度失敗,實在沒辦法才會讓出的選擇。
林月珍咬牙忍受的那十幾年。
那些被盤子碎裂聲、哭聲和酒氣充斥的深夜里,許霽青靜靜站在陰影中,沉默看著這一切,無數次想過要殺了許文耀——
他天生就缺乏通理心,那時還沒記十六歲,一了百了會比之后的任何一刻都容易。
最終沒有這樣讓,不是念在父子情面,或者心軟下不了手。
而是因為許皎皎實在太小了。
他既不能帶著許皎皎和林月珍去逃亡,更不能去自首。
這個家需要他,需要一個頂天立地的,越來越能賺錢的哥哥,好讓她重新能聽得見。
十五歲的許霽青沒有失控,也沒有走向那條幾乎是注定的墜落之路,許皎皎被打聾后,他沒用太久時間,就得出了一條結論——
他要用別的方法讓許文耀消失。
他需要受傷。
要傷得很重,又不能傷得太重。
重到讓警察無法以家事為借口和稀泥,還要讓他的身L依然能用。
離高考還有三年,離真正的經濟獨立,帶著林月珍和許皎皎遠走高飛還有三年。
根據現行的刑法和判罰先例,什么程度的家暴傷情,才可能摸得到三年量刑的門檻?
答案是輕傷二級。
公安系統的驗傷并不帶感情色彩,所有輕字打頭的傷,都沒有聽上去那么愉快,疼痛程度從來不是度量衡。
人會徹底被工具化——
功能有多少損耗,使用壽命有幾年折損,影不影響生活勞動能力,有沒有外觀上格外駭人聽聞的表征,能在最終文件加上一行“手段殘忍”。
他才十五歲,他還在上學。
他的右手要用來讀書、寫字、吃飯、穿衣,完成一切與世界的碰觸和聯結。
如此完美。
如果許文耀能把他的右手尺骨打碎,他所設想的一切,都會迎刃而解。
那天許文耀回來得早,喝得爛醉如泥,林月珍還在看店,許霽青和許皎皎商量好,把她反鎖在主臥室里,讓她掐著表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