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時,顧云騁把張小蘭的案子簡單地說了一下。
“據我了解,冒充烈士子女的事情,她自己也不知道。”
“是后來常振邦偶然看到的一份案卷才知道,當年他的戰友張長福的妻子在探親的路上曾經報過案,說孩子丟了。”
“由于當時是在人來人往的火車站,可提供給辦案民警的線索實在是太少。”
“經過三天的排查,依舊沒有任何頭緒。”
“由于報案人是軍屬,當地派出所不敢疏忽,本想上報加派人手排查,沒想張長福的妻子突然要撤案。”
“非說報案是誤會,孩子沒有丟。”
聽到這里蘇曼卿糊涂了。
“既然說孩子沒丟,難道是又找回來了?”
顧云騁搖搖頭。
“說來也奇怪,據張長富的妻子報案時說,那個人販子把她的孩子偷走時,又丟下一個。”
“可后來她要求撤案的時候,又說自己是睡覺睡懵了,把夢境當了真,這才稀里糊涂地報了案。”
“那個孩子就是她的女兒錯不了。”
蘇曼卿:“這么拙劣的借口,那些辦案民警難道也信了?”
顧云騁無奈的說道。
“不信怎么辦?”
“人家是報案人,現在主動要求撤案。”
“最重要的是,查了三天并沒有查出什么線索來。”
“這事只能按報假案處理了。”
聽到這里,蘇曼卿心里有了大概的猜想。
“看來這個張長福的妻子是怕丟孩子的事情捅出去,會影響到她的婚姻,所以當聽到辦案民警打算往上報的時候,才會慌張地隨便找個借口撤案。”
“想把事情壓下去,不了了之。”
顧云騁點點頭,肯定了她的猜想。
“根據常振邦的調查,張長福和他的妻子是包辦婚姻。”
“兩人沒什么感情基礎,他妻子的娘家情況復雜,全指著張長福往家寄錢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