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遞給我一張回執,“等開庭通知就行。”
走出法院大門,我感覺渾身都松快了。
手機響了一聲,是銀行短信:您的工資卡到賬
15000
元。
我看看時間,還早。
街對面的金店,櫥窗里的首飾亮閃閃的。
“小姐,您看看這個手鐲?”
店員很熱情,“今天打八折。”
我試了一只細細的金手鐲,一千二百塊。
以前我從來舍不得給自己買這種“沒用”的東西,總覺得錢要省下來。
現在想想,真傻。
“就這個吧。”
手鐲戴在手腕上,有種沉甸甸的感覺。
我在店里的鏡子前照了照,挺好看的。
回公司的路上,我收到陳律師的消息:“案子立了?”
“立了。”
我拍了張法院回執發過去。
“好!等開庭。放心,這案子穩贏。”
我看著手腕上的金手鐲,在夕陽下泛著暖光。
不管結果怎樣,至少我開始為自己活了。
這就夠了。
開庭那天,我穿了那套藏青色的職業裝,戴著新買的金手鐲。
照鏡子時,覺得自己氣色比在家里的時候好多了。
法庭不大,但正中央的國徽掛著,顯得很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