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在麒麟記門前撒潑鬧事的人,及其年幼女兒,各加二十日,于縣衙門前示眾,罰銅一百斤,充作災民口糧。
那個瀆職收賄的差役,亦被剝去公服,臉上刺“瀆職”二字,同流嶺南,永不錄用。
宋綿綿站在堂下,聽著每一句判決,心頭五味雜陳。
這母女倆害她,奪她鋪子,污她清名,她忍了。
可這次,她們竟敢動賑災的糧食。
那是活命的米,是窮人家最后的指望!
一粒米,能救一條命。
而她們,拿它當棋子,當籌碼!
“她們的罪,按‘毀官物’之條,加重三等懲處。”
容知遙緩緩開口,語調遲疑。
“但因系教唆所致,若愿出錢贖罪,可減刑……你……”
宋綿綿毫不猶豫地搖頭。
“犯了錯就得自己承擔。”
容知遙怔住了。
他第一次見宋綿綿這般狠絕。
若她生來是個男兒身,憑著這等膽識與心智,怕是早就平步青云、飛黃騰達了。
大伯家積攢多年的銀錢,早被胡氏揮霍得一干二凈。
連給官府上下打點、贖罪的碎銀都湊不齊一分。
發配那天,天陰沉得厲害。
宋綿綿卻早早地起了身,帶著阿躍,披著晨霧,在城門口靜靜等候。
胡氏母女一出城門,遠遠便瞧見了她。
“你這小蹄子,我跟你沒完!”
胡氏拼了命朝宋綿綿撲過去。
兩名押送的衙役立刻上前,一左一右死死按住她的肩膀,將她拽了回去。
“老實點!消停點!再鬧就給你加副鐐銬!”
“宋綿綿,你這不要臉的賤貨!別以為巴結上了縣太爺,就能在村里橫著走!”
宋麗娟壓低聲音,一字一句從牙縫里擠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