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我打不過,還不能跑嘛,跑不了,我不能躲嗎?
為什么要跟一個打不過的人硬剛呢?
唯一的可能就在于,受害人不能跑,也不能躲,他必須得要和那位兇手正面對決。
“這個世界上總有東西是需要賭上自己的生命去保護的。”
加茲將受害者的軀體挪到了一邊,看向了這塊被受害者用自己軀體與血液所擋住的地板。
受害者所流出的大量血液掩蓋住了這塊地板周邊的縫隙,以至于兇手并沒有發現在這塊地板下有一個機關。
咔嚓一聲,這塊地板被撬動了,加茲準備將其打開。
就在地板被打開的一瞬間,砰的一聲。
一聲槍響,打破了房屋內的寂靜。
一枚子彈正中加茲的頭顱。
加茲松開了打開地板的手,地板咣當的一聲,又合上了。
加茲撓了撓頭,站了起來,準備轉看向身后的人。
“有句話說的不錯,只要是兇手,他們總是會回到案發現場的。
不管他們是出于什么樣的原因,這些人在犯過案子之后總會回來的。”
還沒等加茲把頭轉過來,又一聲槍響了。
這一次子彈就沒有打在加茲的頭上了,而是被靜滯在了半空中。
第一發子彈由于加茲的注意力在地板下,所以沒有在意身后出現的人。
不過加茲的身上有一層能量護罩,常態下,非規則級生命根本傷不了他。
就別說這種普通的槍械了。
而第二發子彈,在已經察覺到對方存在的情況下,別說能不能打得中了,對方能不能開槍,那都得看他心情。
加茲將凝滯在半空中的子彈拿在手里,輕輕的拋著。
自己站在暗處,對方可能并沒有發現自己究竟是個什么存在,以為自己不過就是一個過來查看的人而已。
相比于加茲的輕松愜意,對面的那個兇手,此時可就不淡定了。
這還怎么打呀?
連對方的護甲都蹭不掉一層皮兒,那你還打個毛啊。
于是兇手直接把槍扔向加茲,妄圖趁機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