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沉默了。
不得不說,虞夜妃的想法很大膽。
但從利益角度出發,由她參演公司的短劇處女作。
別的不說,就憑借她上億的粉絲量和莫大的影響力。
就足以讓這部短劇一炮而紅,成為爆款。
更重要的是,這部短劇的劇本是他親自寫的。
并不是改編自網絡小說或者漫畫。
也就是說,版權歸他個人所有。
在沒有他的授權下,任何短劇劇組都不能跟風翻拍。
這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這部短劇,將會一枝獨秀,成為無人可以仿制的獨家經典。
當然,或許會有一些小作坊為了利益而鋌而走險。
進行一番似是而非的改編后,來蹭這部劇的熱度。
可無所謂。
小作坊不可能做虧本買賣,投入與收益完全不成正比的資金來進行翻拍。
這就注定他們拍出來的短劇,只會是粗制濫造的劣質作品。
再加上沒有虞夜妃這個天后的人氣加持。
對原版短劇,根本無法造成任何威脅。
當然,公司的法務也不是吃素的。
他們有的是時間來慢慢打官司。
光是侵權索賠,就足以讓這些小作坊傾家蕩產。
至于第二部萌寶和萌寵的短劇。
他就更不用擔心了。
他就不信,其他短劇劇組能找到像小乖那樣通人性的萌寵來翻拍。
既然要做,就要獨一無二,無人可以超越的短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