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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沒再來學校,但他遞來了律師函,要爭這套房子的所有權。
我們沒去法院,所謂的“家庭會議”,就在我們家客廳。
爺爺奶奶又來了,臉沉著。
爸爸也來了,身邊還跟著一個穿西裝的男人,是他的律師。
他收拾得體面了不少,頭發梳得整齊。
他把一份文件拍在茶幾上:“葉知微,這套房子是婚后財產,上面寫著我的名字。按法律,我至少有一半。”
媽媽沒看那份文件,她從書房拿出那個更厚的牛皮紙袋,把里面的東西倒在茶幾上。
“你說得對,房子上有你的名字。”媽媽說。
“這是我婚前全款買的,為了讓你安心,寫了你的名字,算作我對你的贈與。”
“但是,贈與行為,在特定條件下可以被撤銷。”
她把那些驗傷報告和爸爸刷卡的賬單推到那個律師面前。
“比如,受贈人對贈與人有嚴重侵害行為。”
爸爸的律師一張張翻看,眉頭越皺越緊。
爸爸的臉開始發白:“那又怎么樣!房子我有一半!大不了賣了分錢!我照樣能東山再起!我已經拿到了天成科技的offer,年薪百萬!”
他很得意地朝媽媽那邊揚了揚下巴。
“天成科技?”媽媽的口氣像聽到了一個笑話。
“陳予安,你是不是覺得,你特別有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