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子昂領著兩人進了一間小的會議室。
他拿出之前擬定的離婚協議,放在傅宴舟面前。
“傅先生,這是根據林小姐的意向擬定的離婚協議。
之前已經給你發了一份,不過,那份郵件,你大概沒有打開。
你可以仔細看一下財產分配細節。
按照林小姐的意思……“
“不用看了。”
傅宴舟將離婚協議拿過來,翻到簽字頁。
林知晚已經簽好了名字。
傅宴舟看了一眼,那字跡顯然已經有了一段時間。
大概,林知晚早就簽好這份協議,如今,只等著他了。
傅宴舟看著那雋秀的字跡,想著林知晚鬧出這么大的動靜,就是為了跟自己離婚。
既然這么想離婚,那他再挽留,也只會讓林知晚愈發看不起自己。
他拿起簽字筆,在文件上簽下自己的名字:
傅宴舟。
林知晚看著離婚協議上,寫在一起的兩個名字,心里那塊大石頭終于挪開。
她甚至輕輕呼出了一口氣。
只是傅宴舟一直在用余光注意著她,自然瞧見了。
傅宴舟心底說不出是什么滋味,只覺得五臟六腑像是都移了位。
不至于叫他痛不欲生,總歸不是滋味兒。
駱子昂將簽好字的離婚協議拿過來,仔細檢查之后,點頭道。
“沒什么問題了,現在可以去窗口辦理了。
但根據大陸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需要共同到場,提交離婚申請,三十天冷靜期過后,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到場,才能辦理手續,期間如果有一方取消離婚申請,那離婚程序就會終止作廢。”
駱子昂的話,讓林知晚有些頭疼。
“我們已經簽好了離婚協議,為什么還要等三十天!”
駱子昂明白林知晚的心情,這不是他第一次處理大陸的離婚案件,自然也不是第一次遇到對這條規定不滿的當事人。
但法律就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