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和米登見面。”
“米登?”胡偉難以置信地瞪大眼睛。
“開車!”
“好。”
“老胡,等會到了商場,你和兄弟們在外面等著,我和云輝進去就行,對了,讓你帶的家伙帶了嗎?”
胡偉立刻把一個手提包遞給王新成。
王新成接過來,打開,里面是兩把黑漆漆的六四型號手槍。
六四手槍很小,還沒有成年人的手掌大,最多只能裝七顆子彈。
別看它小,但殺人已足夠用了。
王新成把兩把手槍拿出來,自己揣起一把,另一把遞給景云輝。
景云輝沒有二話,接過槍,別在后腰。
王新成提醒道:“云輝,不要萬不得已,別把槍亮出來。”
“明白。”
同樣是打打殺殺,用刀傷人,和用槍傷人,那完全是兩種概念。
用刀,只能算是普通刑事案件,驚動的也只是本地警方。
而用槍,則屬于重大刑事案件,會驚動到省公安廳,甚至是公安部。
所以,若不是生死攸關,王新成是不會輕易把槍帶在身上的。
像昨晚偷襲馮國強的行動,他原本以為是十拿九穩,連槍都沒帶,結果險些吃了大虧。
一路無話。
他們順利抵達興隆商場。
王新成坐在車里,沒有馬上出去。
他靜靜觀察商場周圍。
人來人往,絡繹不絕。
人頭攢動,好不熱鬧。
觀察了好一會,王新成拍拍景云輝,甩頭道:“走。”
說話間,兩人推開車門,雙雙下了車。
上島咖啡廳在商場一樓。
兩人走進咖啡廳后,立刻有服務生迎上前來,滿臉笑意地問道:“兩位客人里面請,要喝點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