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哥”
“幾幾年?”
“九九八年啊!”
九八年?
二十五年前?
景云輝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腦袋,他不確定,自己是喝多了在做夢,還是真的回到了二十五年前。
“輝哥,你沒事吧?”張寧一臉關切地看著他。
景云輝搖搖頭,不留痕跡地在自己大腿上狠狠掐了一下。
嘶!
好疼!
不是做夢!
自己真的重生了!
九八年,六月十三號。
高考后的第四天,這也是改變他人生軌跡的一天。
這一天,他幫陳繼堯打架,給陳繼堯的死對頭二驢子腦袋開了瓢。
其實傷口并不大,也就七八厘米的樣子,在醫院縫了十幾針。
不過第二天,省里突然下文,展開全省嚴打。
很不幸,景云輝參與的這樁打架事件,就被劃入嚴打案件中。
二驢子的傷口只有八厘米,可以被認定為輕微傷,也可以被認定為輕傷。
一字之差,天差地別。
造成輕微傷,只會受到行政處罰,連案底都不會留下。
而輕傷,則是要判刑的。
因為是在嚴打期間,一切從嚴,二驢子的傷勢就被劃為輕傷。
而景云輝的傷人,則被認定為情節惡劣,他也因此被判了十年。
要知道他的高考成績是五百九十分,已經考上一本。
結果,十年的刑期,把這一切都毀了。
十年后,他刑滿釋放,他的女朋友毫不意外,已經和別人結了婚。
可笑的是,她結婚的對象,就是陳繼堯。
那個與景云輝稱兄道弟的富二代,好兄弟。
在景云輝受審期間,他才知道,原來是六月十三號這天晚上,省委書記的千金韓雪瑩,在家里遭遇搶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