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作為四個嫌疑人里唯一一個站著的,托比十分不解地左看看右看看,“你們為什么都坐下了?”
好心的卡邁爾給他解釋:“因為剛才警部說了……”
“Sit
down
please……”朱蒂緩緩走到托比面前,“‘SHIRANPURI’在聽慣英語的人聽起來就是‘請坐下’,更何況本來就站在椅子前面。也就是說,雖然看上去是外國人,內在卻是日本人,而且還不熟悉英語,只有這樣的人才會對剛剛這句話假裝聽不懂,你知道這是怎么回事吧,犯人先生?”
“等一下,朱蒂探員……”目暮十三小心翼翼地問,“雖然剛才那句話是我說的,但我到現在還是一頭霧水呢……”
高木涉:“我也是……”
朱蒂慢慢解釋道:“首先,這起事件應該是這樣:被槍擊的是外國人演藝事務所的社長,那位社長今天約好和一個新進藝人見面,再加上警察來的非常迅速,所以嫌疑人是……
“社長尸體的第一發現人——秘書伊莉娜小姐,和案發時在這家酒店里的外國人英語老師哈魯先生,模特托比先生,以及不知道為什么要在樓梯上鍛煉的FBI探員卡邁爾你們這四個人!
“線索只有社長桌子上被撕走的便簽,根據社長手上、筆上還有便簽本上的血跡可以推測出是犯人帶走了社長死前寫的便簽,從剩下的便簽本上的痕跡可以推測出文字是‘Bring
my
tux’,幫我把晚禮服拿來,根據秘書小姐的證詞,今晚社長是要出席一個宴會,所以這張便簽是寫給她的……這些警部您應該都清楚吧?”
“這我當然知道!”目暮十三有些無語,“我問的是怎么通過那張紙條就能夠知道誰是犯人?”
“啊!我知道了!!”高木涉到底比目暮十三年輕一點,腦子就是好使,“是因為不會英語!犯人因為看不懂死者在便簽上寫的是什么意思,所以害怕地將便簽撕走了!
“恐怕犯人在開槍打死社長后,正在找什么東西,結果抬頭突然看見他本以為已經打死的社長拿了筆抓著便簽本,就以為社長寫了什么可以指證自己就是兇手的內容,所以慌亂之中將便簽紙撕下來帶走了!可是誰知道,社長在寫下了什么之前就已經煙氣了。這張便簽也只是寫給秘書看的……
“也就是說,在補習學校擔任英語老師的哈魯先生,和社長用英語便簽交流的伊莉娜小姐,以及身為美國FBI探員的卡邁爾先生……除去這三位后,能夠拿走便簽的人就只有一個了!”
“那就是你!托比·凱恩斯先生!!”
“證、證據呢?”托比即使已經緊張地出汗,但是依然不承認,“你們不會是因為我看不懂英語就倒打一耙,打算把我當成犯人吧?”
“欸,我問你們……”柯南問三個孩子,“如果你們撿到一張寫了自己壞話的紙條,你們會怎么辦?”
步美:“我會馬上扔掉是……”
元太:“會很不爽!”
光彥:“決不會再看第二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