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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老師看情況不對,趕緊隔開我們,勸解道:
“你們說她是你們的孩子,也要拿出一些證據,比如戶口本、出生證明,或者你們干脆做個親子鑒定。”
我媽眼睛一亮:“對啊,我們現在就做親子鑒定,等結果出來就能證明了。”
說著就想來拉我的手。
我卻不樂意了:“憑什么要我配合你們,今天是我開學,耽誤的都是我的時間。”
“誰主張,誰舉證,你們應該想辦法證明。”
我媽的手僵在半空中。
過了幾秒,她突然一拍腦袋:“對,我女兒胸口有個月牙胎記,這不能作假。”
“只要讓大家看看你身上的胎記就能證明。”
說著,又想要撕扯我的衣服。
宋媽媽攔住了她,眼神冒火:“在場這么多人,你一點都不顧及孩子的隱私和自尊!”
“就這樣,還好意思說是孩子的親媽!”
事情陷入僵局,我不想再跟他們糾纏,就拉了拉養父母的衣袖。
“既然你們拿不出別的證據,那我們就先走了。”
正好這時,之前去拿資料的老師回來了,邊走邊說,
“這孩子的學籍資料和檔案調出來了,之前是在隔壁市上學,跟著養父母來了這邊……”
話沒說完,就被我媽抓住了重點。
“你是說,欣欣是他們收養的孩子?”
老師不明所以,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