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4章就為了一塊豆腐?有病吧!
方大狀一邊翻著筆記本一邊說道:“實習律師啊,是有一批,你這是打算干嘛,是有什么問題了嗎?”
周毅將大概情況說了說,隨即道:“所以需要找出他們的身份來,否則起訴也不好弄。”
“行我知道了,對了,那個老太太情況怎樣?”
周毅搖搖頭道:“我也不太清楚,應該沒什么大問題吧,精神方面可能會有一點事。”
“行吧,那完了讓人來簽合同,我這邊派人。”
又聊了兩句這才掛斷電話,方大狀看著筆記本上的那一頁開始沉吟。
那上面赫然寫著一行字:聚眾哄搶罪中的特別嚴重情節。
而在這行字下面寫著一句話:導致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殺的……
仔細思考了一番之后,方大狀開始在筆記本上寫道:我們在這個罪名里,不僅僅只考慮案值或者后果,精神方面的問題也需要值得重視。
寫著寫著方大狀寫不下去了,罪刑法定原則是極其基本的法律原則,如果從這個原則來看,很多的聚眾哄搶行為確實夠不上犯罪。
甚至連治安管理處罰也夠不上。
搖搖頭,方大狀在想著,什么時候能遇到一起經典的案例把這個罪名做一做呢。
在他看來,普法普法,你用嘴說一萬遍,也不如讓他們踩踩縫紉機,那樣的普法效果絕對一流。
接下來的事就不需要周毅和周欣然到處跑了,派出所會出面協調社區和居委會讓他們幫忙,但是具體工作還是得自己做。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實習律師這樣的牛馬就派上用場了,他們或許經驗不豐富,但肯定是專業的。
所有的事都在有條不紊的進行中,為了找到這十幾個人,律所派出了一堆的實習律師不說,公司法務部也開始行動。
這就是維權要付出的東西,可以說,較真這種事,除了最后那一哆嗦的爽感外,過程真的是極其曲折。
河灣小區附近,社區辦公室內,社區主任蔣敏潔正處于懵逼之中。
她在上午的時候接到了附近派出所的協調電話,說是有人拿著法院的調查令要來調查什么,當時還奇怪呢,這好像也沒發生什么大事,怎么就鬧到法院去了。
結果沒想到,居然是這么點破事!
“小伙子,這個程大媽我是知道的,就在河灣小區,但是你們這也沒什么必要吧,那就算是一千斤豆腐也不值幾個錢,不至于鬧這么大啊。”
作為基層工作人員,蔣敏潔遇到這種沖突還是會以調解為主。
這無可厚非,畢竟說實在的,除非是周某人這樣的掛壁,否則正常生活中為了一些小事去較真維權,基本上是要血虧的。
所以基層工作都是以調解為主。
面前站著的正是一個實習律師,聞言笑道:“蔣主任,我們這邊起訴也是沒辦法的,因為那天拿東西的人太多了,我們如果不通過法院,是找不到他們的。”
蔣敏潔點點頭笑了:“那可以,盡量咱們能調解就調解,我看看除了程大媽還有誰,人確實不少,伱看啊,這邊這幾個,我是知道的,其他人不太清楚。”
“不過呢,我可以幫你們把人喊來,到時候好好聊一聊,解決這個問題。”
實習律師小伙子說道:“可以的蔣主任,不過呢我需要和當事人說一下,另外這個案子主要負責人也不是我。”
像是蔣敏潔這邊的事在很多地方都發生了,人多了調查事情真的很方便。
就像是周毅投訴快遞公司之前的調查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