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頭肯定后,這縣令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樣,嗓尖悶哼一聲,繼續問道:“對了,那個……于三十。”
“這件事情在理,那耕牛的事情呢?有沒有證據之類?”
一聽縣令將事件扯回,于三十又不知從哪來了力氣,動作浮夸道:“我有物證,我有人證,現在就可以呈上來!”
說著,在縣令點頭同意下,于三十即刻搭著笑臉,配合著身旁的衙役就要去請人。
而這沒必要的動作,同樣得到了縣令的默許。
姜釩將這都看在眼里。
說實話,他真不知道,眼前這縣令,是真傻,還是已經與于三十串通好了,故意害他。
現在來看,這兩者都有可能。
但在姜釩心中,他卻寧可相信這縣令真的沒腦子,辦事沒規矩。
畢竟再怎么想象,他也搞不懂一個鄉間無賴,身無分文的,是怎么和縣令能找上關系。
這不得出示大量的好處才能實現?
這于三十,能提供什么誘人的好處?
思緒縈繞間,只見那于三十已是蹦跳著到了門口,他和一個衙役搬了那頭耕牛的尸體回來,身后還跟了一個人。
那頭耕牛姜釩自然能想到,畢竟對方想要誣陷自己,肯定要親手將其殺了的。
可是這證人,還真是出乎他的意料。
“報縣令,在下劉陽。”
這證人劉陽,不是別人,正是那天下午與他僅僅見了一面的劉陽!
是那個將田地暫借給于三十的劉陽!
初入衙門,劉陽神態十分局促,端著胳膊,心虛地瞅了姜釩一眼。
在與其對視后,又快速將眼神拉回,低下了頭。
而堂上的鄭縣令,也不著急,又是將全身的肥肉帶的往前半傾,皺起個眉頭,看向那死掉的耕牛。
那耕牛是極其瘦弱的,在它脖子處,確實有一道亮眼的刀痕。
刀痕齊整又不拖沓,十分鋒利。
可見,殺牛的時候是一擊斃命的。
“哎呀呀!”
縣令看罷,一拍桌子,再次發出昏沉的語氣:
“這獵殺耕牛,在朝廷的法案上,可是要坐大牢啊!”
說罷,他又將注意力放到最遠處的劉陽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