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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林嘉佳。”
老公詫異的看著我,一副你居然現在才明白的傻缺表情。
爸媽有些手足無措,姿態逐漸防御。
他們知道,我這輩子,最討厭的人,就是林嘉佳。
十歲,被警察找回來的時候,家里空無一人,所有的人,都陪著那個偷我身份的女孩在國外游學。
爸媽接到警察的電話,也仍舊沒有選擇,中斷旅程回家看我,反而是云淡風輕道:
“讓她先自己在家待著吧,我們陪佳佳走完這個游學就回來。”
“相信警察同志也理解,啥事有孩子重要呢?”
在電話旁邊聽見這句話的我,大腦褶皺都幾乎被磨平了。
孩子?一個拐賣,偷換別人家親生小孩的罪犯,留下的那個孽障,也配他媽的叫孩子?
這是大畜生,生下的寄生獸!我不允許任何人反駁這個觀點。
回家后,我以極其慘烈的方式,鬧得家里天翻地覆,最后,還是那個重視血緣的爺爺,做主將林嘉佳換了回去。
沒想到,現在都過去十八年了,我還能聽到這個晦氣的名字。
剛剛無力的,還處在孕育階段的憤怒,直接被這個名字一下子點燃了。
我怒得將桌上的離婚協議撕得粉碎:
“好啊,林嘉佳居然是你的初戀,你跟她談完戀愛,然后被爸媽介紹給我,和你相親。”
“你們怎么那么賤呢?能干出這樣的賤事來,真是賤人射箭,賤到家了。”
媽媽眼神躲閃,不敢看向我,有些小聲弱弱道:
“嘉佳說了,我們小顧,品行過硬,有句話說的好,肥水不流外人田,小顧跟誰結婚,都是結,成為一家人,不是就兩全其美了嗎?”
爸爸臉色有些難看,他清了清嗓子坐下來:
“當初,要不是你聯手你爺爺把嘉佳逼走,她能得絕癥嗎?虧她還把好的男人,留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