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官之捷的余溫尚未散盡,南線失鄭的陰霾已如附骨之疽,侵蝕著晉國的霸業根基。趙盾以鐵腕強行壓下的朝堂爭議,并未真正平息,反而在看似平靜的水面下醞釀著更洶涌的暗流。這暗流,最終因一個看似微不足道的事件,轟然爆發。
事件的起因,是一樁軍糧貪瀆案。
晉國連年征戰,國庫消耗巨大。趙盾推行“峻法”,對賦稅征收、物資調配要求極為嚴苛,試圖以高效集權保障戰爭機器運轉。然而,高壓之下,必有鋌而走險之徒。負責從河東地區征集、轉運軍糧的一名中級官吏,與當地有封地的卿大夫梁益耳勾結,克扣糧秣,以次充好,中飽私囊。此事本不算驚天大案,卻因牽扯到梁益耳這等卿大夫,以及正值國家用度緊張、南線將士因后勤不繼而頗有怨言的特殊時期,變得異常敏感。
案件被趙盾直屬的刑獄官吏查獲,人證物證確鑿。按趙盾所立之法,貪墨軍資,貽誤戰機,主犯當處車裂,從犯及包庇者依情節輕重或斬首或削爵流放。趙震(趙盾族弟,時任司刑官)擬定的判決,正是要將那中級官吏處斬,并奏請晉襄公,剝奪梁益耳爵位與封地,全家流放北狄邊陲。
判決尚未公布,風聲已然走漏。
梁益耳驚恐萬分,自知求趙盾絕無生理,連夜奔走于諸卿大夫府邸,尤其重點拜會了與趙盾素有間隙的狐偃、以及一些對趙盾政策不滿的舊族元老。他不僅獻上重金,更拋出了一個極具煽動性的說辭:“趙盾此舉,名為執法,實為鏟除異己!今日能因區區糧草流放我梁益耳,明日就能以其他罪名加害諸公!長此以往,晉國豈非成了趙氏一家之天下?先君文公所立之‘尚功’‘分權’之制何在?!”
這番話,精準地戳中了狐偃等人內心最深處的憂慮。他們未必看得上梁益耳的品行,但更警惕趙盾借司法手段不斷擴張的、不受制約的權力。
次日朝會,趙震依律奏報案情及判決。趙盾端坐于百官之首,面無表情,只待晉襄公例行準奏。
然而,狐偃出列了。
他并未直接為梁益耳開脫,而是將矛頭指向了判決本身,以及背后的立法精神。
“司寇立法,以嚴刑峻法督責百官,其心或可稱公。然,”狐偃聲音平緩,卻字字千鈞,“法若過苛,則失民心;刑若濫施,則傷國體。梁益耳有罪,依先君舊例,奪爵、罰金、禁足足矣,何至于舉家流放,使其先祖勛績蒙塵?且,糧秣之事,轉運官吏為主犯,梁益耳至多是失察、受誘,判罰如此之重,豈能令人心服?恐非‘明刑弼教’,而是‘以刑立威’也!”
此言一出,殿中一片寂靜,許多舊族大臣紛紛低頭,以示贊同。
趙盾眼中寒光一閃,他知道,狐偃終于將彼此的政見分歧,擺到了朝堂明面之上。他緩緩起身,目光掃過狐偃,繼而環視眾臣:
“狐大夫此言差矣!當今晉國,外有秦楚虎視,內有奸宥潛伏,存亡之秋,豈能沿用承平之舊例?峻法非為立威,實為求生!姑息一梁益耳,則萬千梁益耳將效仿!軍糧不繼,則前線將士饑寒交迫,何以御敵?國法不彰,則奸邪橫行,社稷何以穩固?此判,非為懲一梁益耳,乃為儆百!為告諭天下:亂我晉國法度者,雖大夫必懲!”
他的聲音如同金鐵交鳴,帶著不容置疑的決絕?!爸劣谙染f制……時移世易,若舊制不足以強國家、御外侮,則變之何妨?!臣,一切所為,皆為我晉國社稷永固,霸業重光!若有異議,可直面君上!”
他將“霸業重光”四個字咬得極重,再次將話題引向了國家生存的高度,試圖壓過狐偃關于“立法精神”和“權力邊界”的詰問。
晉襄公坐在君位上,臉色蒼白。他聽著兩位重臣的唇槍舌劍,只覺得兩邊都有道理,卻又感到一種深深的無力。他既擔心執法過嚴導致內部離心,又害怕法度松弛使得國家崩壞。最終,他習慣性地選擇了倚賴在他看來更能解決問題的趙盾。
“梁益耳……罪證確鑿……便、便依司寇所判?!睍x襄公的聲音微弱,卻一錘定音。
狐偃深深地看了趙盾一眼,不再言語,退回班列。但那眼神中的失望與決絕,卻讓趙盾心中莫名一沉。
梁益耳被剝奪爵位封地,全家押赴北疆。案件了結,趙盾再次贏得了勝利。但朝堂之上的氣氛,卻降至冰點。一場圍繞“法”與“權”、“舊制”與“新政”的風暴,已然拉開了序幕。
這場風暴,很快便找到了一個意想不到的宣泄口。
太史令董狐,那個曾在先軫葬禮上被趙盾氣勢所懾、卻依舊秉持史筆的年輕史官,依照慣例,將梁益耳一案記錄于史冊。在他的竹簡上,赫然寫著:
“(晉襄公)六年,夏,大夫梁益耳坐貪墨軍糧事,司寇趙盾請于君,流之北狄。盾曰:‘法行自上,雖貴不貸。’然,朝議嘩然,狐偃等以為‘刑過其罪,非國之福’?!?/p>